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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“乔丹”商号!(附:判决书)
发布时间:2020-12-31 00:00:00 浏览数:588

2020年12月30日,上海二中院对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•乔丹(Michael Jordan)诉乔丹体育公司、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。

原告迈克尔•乔丹诉称,自1984年以来,中国各大媒体对原告进行了持续几十年的新闻报道,都用中文译名“乔丹”指代原告,故“乔丹”这个译名已与原告建立了特定的联系并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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